青島清理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

列入保留的我市市級行政審批涉及的前置中介服務收費目錄的,由申請人自行選擇中介服務機構,行政機關不得通過指定方式來確定;未列入我市市級行政審批涉及的前置中介服務收費目錄的,行政機關不得將有償中介服務事項作為行政審批事項要件。
青島日報訊 今年以來,針對企業反映強烈的獨家經營中介機構服務收費標準過高的問題,我市采取從降標準、納入定價管理到集中清理行政審批前置的中介服務收費,再到開放中介服務市場、逐步形成市場有序競爭的“三步走”工作模式,采取先易后難、漸進式推進,在開放中介服務市場,逐步建立市場形成機制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據了解,在我市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過程中,涉及一些中介機構和事業單位,如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咨詢、地形圖測繪等十幾種中介服務,且大部分作為行政審批前置的中介服務,這些中介機構具有壟斷或半壟斷性質,收費單位隸屬或依托于行政主管部門,從而導致服務時限長,相應的經營性收費既高且亂的問題。市物價局深入開展調查摸底,了解收費單位收費收入狀況,對照武漢、上海等標桿城市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降低了多項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大大減輕了企業負擔。
隨著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入,與行政審批行為息息相關的前置中介服務逐漸浮出水面,成為行政審批“提速”和“高效運轉”的主要制約因素。為此,市物價局開展了行政審批涉及的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清理工作。
市物價局在調研中發現,我市行政審批涉及的前置中介服務,均作為行政審批要件,存在少數審批機關指定或暗示企業接受特定中介機構有償服務,有的中介機構服務辦理時限較長,有的中介服務收費標準不夠公開透明,個別中介服務收費標準過高的問題,企業和社會對此反映強烈。為助推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實現行政審批“提速”和“高效運轉”,今年5月,市物價局會同市監察局聯合開展了行政審批涉及的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清理工作,將行政機關在行政審批事項辦理過程中,需要行政審批申請人委托中介機構提供鑒定、評估、評價、檢驗、檢測、質量認證、技術審查、公證等中介服務收費,全部納入清理范圍。根據清理情況制定了《青島市市級行政審批涉及的前置中介服務收費目錄》,包括19個部門的50項行政審批事項涉及的前置中介服務收費。取消了5個部門的8項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100余萬元。
為確保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清理工作取得實效,我市明確提出,列入保留的我市市級行政審批涉及的前置中介服務收費目錄的,由申請人自行選擇中介服務機構,行政機關不得通過指定方式來確定;未列入我市市級行政審批涉及的前置中介服務收費目錄的,行政機關不得將有償中介服務事項作為行政審批事項要件。此外,我市還實施了收費公示制度,要求中介服務機構嚴格按照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便于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