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負責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地方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加強服務,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和政策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四)綜合管理全市外國專家、國(境)外智力引進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轉業軍官及家屬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
(六)負責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關系和勞動監察等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
(七)指導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市直單位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
1、根據市政府批準的“三定”方案,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正處級建制的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規劃財務和基金監督處、就業促進處、人力資源配置處、公務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軍官專業安置處、職業能力建設處、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國際交流合作處、人才開發處、勞動關系監察處、工資福利處、養老保險處、醫療保險處、工傷保險處、農村社會保險處、農民工工作處、調解仲裁管理處、信訪處、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和紀檢監察室共計24個職能處室。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2、部門預算包含1個行政單位: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7個事業單位,分別是揚州市勞動監察支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發區辦事處、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公室、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高層次人才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務
1、加快信息系統一體化,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繼續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一體化信息系統工作,啟動 “人員單位基礎庫”項目的建設, 推進三縣市“核心平臺三版”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建設,推進“社會保障卡+”建設。
2、加大全民創業步伐,不斷提升就業質量。建立重點企業用工服務“綠色通道”,全力保障企業用工。開展第二屆“最佳雇主企業”評選活動,推動高質量就業。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政策。加快建設各具特色的眾創空間,努力營造創業氛圍。
3、實施全民參保登記,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 建立以社會保障卡號碼為每個參保人唯一參保標識、全面覆蓋的社會保險基礎數據庫。穩慎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醫保政策體系,落實大病保險政策。全面落實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和職工大病補充保險制度,建立醫保定點機構誠信制度體系,制定和實施醫保服務醫師管理辦法,推動工傷預防、工傷補償、工傷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服務體系建設。
4、提高引培成效,不斷促進人才工作健康發展。深入扎實推進“人才強市雙行動計劃”、“綠揚金鳳計劃”, 實施“百千萬”雛鷹人才集聚行動計劃。建設外國專家庫,做優做精企業家海外提升計劃,建立海外提升企業家數據庫和交流平臺。繼續深化技工教育改革,開展企業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行動計劃。大力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舉辦第五屆揚州技能狀元大賽,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勵保障機制。
5、提升人事管理水平,不斷鍛造高素質干部團隊。加強公務員培訓教育基地建設,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其他行業體制改革工作,穩慎推進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相關工作,做好軍轉干部安置和企業軍轉干部穩定工作。
6、構建健康勞動關系,不斷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建立全方位的勞動關系動態監測預警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持續實行勞動合同制度,重點規范中小微企業和勞務派遣用工行為,提高中長期勞動合同簽訂率,尤其是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依法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行為,保持就業崗位穩定。不斷完善企業工資分配制度。創新執法方式,強化企業用工風險防控,促進監察執法模式從“事后查處”向“事先預防”的轉變。完善上下一體、城鄉統籌的勞動保障執法體系,充分發揮網格化的基礎效用,積極推進全市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發展升級。
五、2016年收支預算情況
2016年部門預算收支總表包含: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揚州市勞動監察支隊、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發區辦事處、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揚州市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公室、揚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揚州市高層次人才管理服務中心、揚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收支情況。
(一)收入預算
當年收入預算4607.12萬元,具體為:
1、財政補助4137.12萬 元;
2、預算管理非稅收入470萬元;
(二)支出預算
按功能科目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人力資源事務支出815.19萬元,主要是用于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和高層次人才管理服務中心的人員、辦公和項目經費;教育支出—進修及培訓13.5萬元,主要用于考試管理辦公室的培訓支出;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3233.8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的人員、辦公和項目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10.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費用;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就業補助支出232萬元,主要是促進就業再就業項目資金;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萬元,主要用于軍轉干部家屬安置費用;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52萬元,主要用于各單位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
按支出用途分類:基本支出:2295.83萬元,主要是人員費用和日常辦公經費;項目支出2311.29萬元,主要是各單位開展專項業務活動的經費。
(三) 財政撥款支出預算
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4137.1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32.1萬元;項目支出1905.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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